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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8-11-20 13:08:01 来源: 作者:
近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2018年第三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,我省两家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上黑名单。
山西农大绿荣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。当事人在其产品包装袋上发布含有“比复合肥利用率高25%—35%以上;40公斤大于同等含量复合肥50-60公斤的肥效”等内容的广告,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四条、第九条、第十三条、第二十八条的规定。2018年9月,长治市长子县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,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,并处罚款135万元。
山西万家幸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。当事人利用广告宣传单发布含有“让您坐拥房产投资的超值回报、万家幸福优质好房回报率6%以上”等内容的广告,承诺升值和投资回报率,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。2018年6月,太原市工商局晋源分局作出行政处罚,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,并处罚款10万元。(许晶晶)